中阳县武家庄镇“8+2”农业产业
肉牛养殖工程实施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市、县关于加快推进“8+2”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。进一步夯实农民增收基础,确保如期实现整体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,现结合我镇的实际,就肉牛养殖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,紧紧围绕市委“新布局、新发展、新形象”的总体要求和县委“大生态、大发展、大民生”的战略目标,深入推进“8+2”农业产业化,以“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”为目标,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,以产业扶贫为载体,抓好肉牛养殖工程项目,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,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。
二、目标任务
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(详见后附名单),每户各购买1头能繁母牛(1周岁以上)。
三、扶持政策
根据(关于印发《中阳县2016年“8+2”农业产业化肉牛养殖工程实施方案》的通知)(中政办发【2016】16号)文件补助标准,市级补助1000元,县级补助1000元,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。
四、实施主体
实施主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(各村核实名单)。我镇涉及北沟村委6户。
五、方法步骤
(一)实施时间及有关要求
根据县实施方案要求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从5月10日到5月20日,共10天时间,按县级文件下达任务数6户结合实际情况及摸底情况,具体落实到户,会同全镇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农委。
5月21日到6月10日,县农委审核批准阶段。
6月11日到6月30日,登记备案阶段,后附名单中的贫困户在购买前提出《书面申请》,并主动联系镇畜牧站进行备案登记。
7月1日至8月31日,贫困户认购阶段,凡是新购买牛的贫困户均要提供《购买协议》,买进两天之内必须到镇畜牧站确认登记,完善手续。
未按规定时间到镇畜牧站登记、备案以及确认登记的个户,不予享受此次扶持政策。
9月1日到9月31日,县乡联合验收阶段;
9月1日至10月31日,补贴到户阶段。
(二)实施办法
1、圈舍(饲养场地)的确定:由农户自行落实。
2、饲养方式:农户分户饲养。
3、能繁母牛购买:购买能繁母牛,由扶持农户自主或村集体组织两种办法分别实施。
一般建议在本镇或本县范围内购买,如要跨镇出县境调入时,均需分别向当地畜牧兽医站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。调入的能繁殖母牛无论来源于何地,均必须按规定佩戴耳标,并附有动物检疫证明,严禁未经检疫擅自调用。扶持农户调入母牛后必须及时亲自告知当地畜牧兽医站。落实隔离、观察等相关监管措施。认购任务完成后,以村委统一报告镇政府。
武家庄镇动检站站长:刘云珍,联系电话:13546291661
4、工程验收
认购到位后,以村及时提供《认购协议》上报镇畜牧站,而后镇府报县农委,按照规定流程开展验收工作。
5、补贴到户
肉牛养殖工程验收组验收后,县财政将市县两级补助资金拨付镇财政所,再由镇财政所直接打入项目实施农户的银行卡。
六、保障措施
本工程的实施采取农户自愿原则,村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村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,列入议事日程,认真组织实施,明确项目落到实处。
(二)强化监管责任。镇兽医站要统筹安排好项目实施,强化督促检查,及时掌握工作进度,发现和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(三)严格责任考核。镇党委、政府将本工程实施作为我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。
附件:武家庄镇肉牛家庭牧场落实户名单